请只使用专为本移动电话设计的爱立信或索尼爱 立信原装电池和充电器使用其它电池和充电器 可能会造成危险

不要将电池置于温度过高的环境中不可高于摄 氏 +60 ( 华氏 +140 )在室温环境中使用 电池容量可达到最大

取下电池前应先关机

电池仅可按设计用途使用

不要将电池的金属接点与其它金属物品接触这 样做容易引起短路损坏电池

不要将电池置入口中吞咽电池的电解质会引起 中毒

废弃电池的处理

废弃电池必须妥善处理正确处理方法请查阅当 地有关电池处理的规定或致电本地索尼爱立信 客户服务热线 (Sony Ericsson Contact Center)

有限

Sony Ericsson Mobile Communications AB, S-221 88 Lund, Sweden ( 索尼爱立信公司)为本 移动电话及与移动电话一同提供的原装附件提供 此有限保修 之后称为 产品

若您的产品需要我们提供保修服务请将产品送 交原销售商或与当地索尼爱立信客户服务热线 联系 ( 国内话费标准 )或访问 www.SonyEricsson.com 网站以获得进一步信

修包括

依据本有限保修条件索尼爱立信保证本产品自 原购买日之后一 (1) 年内无设计材料及制造缺

后服务

若在保修期内本产品在正常使用和服务情况下 因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出现问题产品购买国

/地区 * 的索尼爱立信授权经销商 (Sony Ericsson authorised distributors) 或服务部 (service partners)

将根据本保修条款自行决定修理或更换产品 若送交的产品不符合下述保修条件索尼爱立信 和 / 或其服务部保留收取费用的权利

修条件

1.只有将由经销商签发给原购买者的标明购买日 期和产品序号 ** 的原始购货凭证以及需修理 或更换产品一同交给经销商方予以保修若从

附加信息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