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用 途
■聆聽音樂
要聆聽音樂,需要將耳機連接至具有兼容音樂播放機功能的已配對 手機,或連接至單獨的音樂播放機。
將耳機連接至手機而沒有連接至音樂播放機時,如果您的手機不具 有兼容音樂播放機功能,只能使用耳機撥打及接聽電話。
要將耳機連接至最後使用的音樂播放機,在耳機開啟時長按耳機的 播放/暫停鍵。
可用的音樂功能視乎音樂播放機而定。
如果在聆聽音樂播放機時接聽或撥打電話,音樂便會暫停播放直至 您結束通話。
警告:請以中等音量聆聽音樂。持續以高音量聆聽音樂可能 會損傷您的聽力。
要播放音樂,在音樂播放機上選擇樂曲,或按耳機上的快進或倒退 鍵以選擇樂曲。要開始播放,按播放/暫停鍵。
要暫停或繼續播放,按播放/暫停鍵。要停止播放,按播放/暫停鍵 兩次。
要前往下一首樂曲,按快進鍵。要前往上一首樂曲,按倒退鍵兩次。 要倒退或快進目前播放的樂曲,長按耳機上的相應按鍵。
■將耳機與多個已配對裝置搭配使用
耳機可以與最多共八個手機及音樂播放機配對,但一次只能與一個 手機及音樂播放機連接。
如果已將耳機與多個手機配對,第一個配對的手機便是預設手機。 開啟耳機後,如果預設手機位於 10 米 (30 英呎) 之內,耳機便會嘗試 與其進行連接。如果耳機無法連接至預設手機,耳機便會首先嘗試 連接至最後使用的手機,其次是其他已配對手機。
如果已將耳機與多個音樂播放機配對,要在配對播放機之間切換, 同時按倒退及快進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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