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用户应当咨询经销商或者向富有经验的无线电/ 电视技术人员以寻求其他建议。用户可以找到下列有用的 小册子:"有关干扰的知识"。
FCC 当地办公室可以提供。对此设备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 改装、或对连接电缆和设备进行替换或连接(由我公司指定 的除外)所引起的无线电或电视干扰,我公司将不对其承担 责任。这些后果将由用户承担责任。只能使用此系统附带 的屏蔽数据线。
符合 FCC 第 15 章规定的有意发射设备
您的笔记本电脑系统中可能存在(嵌入了)在 2.4 GHz 频段 使用的低功率、无线 LAN 类型设备(射频(RF)无线通信设 备)。此部分只适用于存在这些无线通信设备的情况。请参 考系统标签以验证您的系统中是否有无线设备。
如果系统标签上有 FCC ID 编号,您系统中的无线设备只 允许在美国使用。
FCC 确立了无线设备和身体之间应保持 20 厘米(8 英寸) 距离的一般准则,适用于在身体(这不包括四肢)附近使用 无线设备的情形。在无线设备打开时,此设备到身体的距 离应超过20 厘米(8 英寸)。无线设备(其可能嵌入到您笔 记本电脑中)的输出功率应远远低于 FCC确立的 RF 辐射 限制。(本《说明》不适用于 UMPC (超级移动 PC),例如 PDA (便携式PC)。
除已安装的蓝牙发射器以外,禁止此发射器与其他任何天 线或发射器一起连接使用。
此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 此设备不会产 生有害干扰; (2) 此设备必须能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扰, 包括可能引起不良运作的干扰。
用户不能自行维修无线设备。禁止以任何方式对设备进行 改装。
对无线设备进行改装将会使此设备的使用授权失效。如需 维护服务,请与制造商联系。
无线 LAN 使用的 FCC 声明:
"在将此发射器和天线一起安装和使用时,在靠近所安装 天线的位置射频辐射可能会超出1mW/cm2 的射频辐射限 制。因此,用户必须总是与天线最少保持 20 厘米的距 离。
此设备不能与其他发射器和发射天线一起使用。"(本 《说明》不适用于 UMPC (超级移动PC),例如 PDA、便 携式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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