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

1有出示經銷商給原購買者的有詳細日和系列號碼 ** 票,連同需修或更產品,方以保養。如購買產品 後,保養已被撤或修改,Sony Ericsson 保養的

權利。

2Sony Ericsson 產品進行修或更,對於修或更過的 產品仍實行有限期保修,限期為產品的剩餘保養期或(90) 保修,以較長者為準。修或更可由功能等的修複件來

下的壞部件成為 Sony Ericsson 的財

3任何產品的正、誤用,包括但不局限於不Sony Ericsson 產品使用和維護下的非正使用、意外事故、改或 調、不可抗力致損、因通風不當和受潮致損均不在保養範圍之 列。一枚可循環充電的電可以被電及。不過,電池 最終亦耗損 這並不是一種缺陷的通話時間或備用時 間著地縮短,這便是時候要您的電Sony Ericsson 建議 使用 Sony Ericsson 可的電。各手機間可能會出 輕微的螢幕光暗及顏色差異螢幕上可能會有微的光或黑

。這些稱為缺陷性像素,並會由於個別點子發生

而且不能作調校。兩個缺陷性像素認為是可以接收的。

4由於產品操作所依靠巢式系統獨立Sony Ericsson

供,Sony Ericsson 並不會系統作、可用、覆、 服務或範圍負責。

5此保養並不包括由於軟件、改、服務或由非 Sony Ericsson

權之作人行的修或拆開產品導致產品失效。

6此保養並不包括由於使用並非 Sony Ericsson 原廠及預期與產 品使用的配件或其它裝置,而導致產品失效。

7產品上改動任何封記將導致保養效。

8公司只承認此印刷的有限保養服務,其他任何保養不管是書面還是口頭的,一概無效。所有隱含保養包括但不局於產品品質

保養產品適合定用的隱含保養此保養之期限為 準。SONY ERICSSON 其授權者對律不予承認任何性 質外或間接損壞包括但不局於收益損失商業虧損不負 律責任。

82

This is the Internet version of the user’s guide © Print only for private 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