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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芝 TOSHIBA
USB 2.0 可攜式外接式硬碟 有限保固
內容物
-Toshiba外接式硬碟 (包含預先安裝之備份軟體)
-USB 2.0連接線
-快速安裝指南
-有限保固資訊
系統安裝使用需求*
-Microsoft Windows 7, Vista 或 XP
-Mac OS X 10.4 或之後版本
-可用的USB 2.0連接埠**
注意事項:我們建議使用者能隨時保持電腦作業系統最新的更 新狀態,以便能獲得本產品最佳的產品性能以及使用可靠度。
NOTE:
*(本)外接式硬碟(產品)的相容性,會因所使用的不同硬 體配置環境以及不同的作業系統版本,而有所差異。
**由於少數電腦連接埠無法提供足夠的電源,供應外接式 硬碟運轉,因此需要另外一條特殊的USB資料線;詳情請 洽當地東芝授權的代理商維修中心。
技術支援服務資訊
如您對Toshiba外接式硬碟產品有任何問題,請聯絡當地的 代理商維修中心。
三(3)年產品保固
有限保固適用範圍
台灣東芝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芝”),對於從東 芝或是東芝授權的代理商所購買的本產品新品(簡稱“產 品”),保證自購買日起三(3)年內,在正常使用狀況下不
會發生材料瑕疵及製造瑕疵。此一有限保固於三年後即失效。 您有可能被要求提供購買證明作為接受保固服務之條件之一。 在此三(3)年保固期間內,東芝將自行決定,根據產品原始 出廠時所訂定的規格,回復產品至可使用之狀態或是以至少 同等規格之產品來替換原產品。替換後產品的保固期限為九 十(90)天或是原產品購入後剩下的保固期限,以期限較長者 為準。東芝保留使用同等或是優於原先出廠規格之修復零件 的權利。
有限保固適用國家及地區
本有限保固條款會依照您原先產品的購買所在國家而有所不 同,並且僅適用於該國家的東芝或是東芝所授權之代理商所 出售之產品。有關您所在國家之東芝授權代理商之詳細資訊, 請至本公司網站: www.sdd.toshiba.com.tw。
有限保固不適用範圍
-自行擅自將外接盒拆解
-因為意外、錯誤使用、破壞、疏忽、不當安裝、不當維修、 不當連接其它裝置或軟體,或非東芝書面所認可的產品改 造而造成的必要維修服務
-產品上下蓋、塑膠件、裝飾性零件,如內部或是外部修飾 或裝飾之維修或替換,及因正常使用下所產生之磨損及損壞
-因外力所造成之必要維修服務,例如由火災、竊盜、天災、 斷電、電擊或缺電、雷電、其它自然災害或非東芝授權之 人員對產品所作之維修
-自非位於您原先購買的國家所購買之產品
-因為使用不相容之第三人產品所導致的必要維修
-現場之產品服務及維修
-因超出本快速安裝指南所規範的使用或儲存限度所導致的損壞
-因使用非由東芝所製造或販售的零件所產生之損壞
-因產品用於重要應用情況下(定義如下)之必要的維修服務
本有限保固範圍外之修理或替換所產生之費用(視當時實 際發生情形而定),須由您自行支付。
如何獲得保固維修服務
為了獲得保固服務,請洽當地東芝授權的代理商維修中心。 詳細資訊,請至本公司網站: www.sdd.toshiba.com.tw。
當您將產品寄送至東芝授權的維修中心時,您必須自行支付 所有的運輸費用及保險費用;同時產品本身必須以原始外包 裝或是相同等級之外包裝,適當地包裝以後交付運送(例:
避免外觀刮傷)。此等費用必須由您承擔。如果您所寄送返 修之產品未保險,而於運送途中遺失或損壞,此等遺失或損 壞必須由您承擔。
儲存資料之保護
東芝對於因為產品故障所導致的儲存資料損壞或是遺失或其 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當您要使用本產品複製或是傳輸您 的資料時,請您務必確認資料是否已成功地複製或傳輸。東 芝就未能正確複製或傳輸資料不負任何責任。
在將產品交付維修前,請您務必先自行備份所儲存之資料以 及確認已將機密性、專屬性或及私人性資料已經移除。東芝 不負責以下情況(1)程式、資料或可移動式儲存媒體的損壞 或遺失; 或是(2)回復或是重新安裝任何程式或資料,惟產 品製造時由東芝安裝之軟體除外。
重要應用情況
本產品並非設計使用於“重要應用情況”。“重要應用情 況”是指生命維護系統、醫療應用、植入醫療裝置之連接、 商用運輸、核能設備或系統或其他產品之故障會造成人體受 傷、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之應用情況
因此,東芝不負任何因於重要應用情況使用產品所導致之責 任。如果您於重要應用情況使用產品,則使用之責任將由您 而非東芝承擔。另外,東芝保留拒絕維修使用於重要應用情 況之產品之權利,且東芝就該等產品之維修或拒絕維修不負 任何責任。
規範遵循
本裝置已經按照FCC法規第15章之規定進行測試,並驗證符 合B級數位裝置之規範。這些規範之目的,是為了讓在一般 裝置環境中當安裝本產品時,對於有害干擾提供合理保護。 本裝置發出、使用且散發無線射頻能量,如果未能依照指示 安裝及使用,有可能會對電視機及收音機等通訊設備造成有 害干擾。然而,不能保證在特定安裝的情況下,不會產生任 何的干擾。任何對本裝置、其連接方式及/或連接線的改變及 修改,都會造成使用者因此喪失使用本裝置的權利。
一致性聲明
本產品符合針對資訊科技設備之FCC法規第15章之規定及規 範。操作本產品應該符合以下兩項條件:(1)本產品不能造成 有害之干擾,且(2)本產品必須承受所接受到的干擾,包含導 致非預期操作之干擾。
版權及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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