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移動偵測
若啟用移動偵測,當行車記錄器關閉電源時,螢幕上會出現 ”按OK鍵
將關機,或10秒後進入移動偵測“ 。指經過 10 秒後系統會自動進
入移動偵測模式,當設備偵測到鏡頭前任何物體移動時會自動啟動錄 影,持續錄影的時間同影片長度的設定。
設定移動偵側,其方式如下:
1.按 按鈕,進入 OSD 目錄。
2.按 / 按鈕選擇移動偵測 ,再按 按鈕。
3.按 / 按鈕選擇 開,再按 按鈕。
4.按 按鈕,退出目錄。
註:
1.在電池充滿與狀態良好的情況下,移動偵測可連續錄影時間約 30 分鐘。
2.電池的蓄電能力會隨著設備使用逐漸減少,此為電池的正常現象。
3.當設備進入移動偵測模式,螢幕將於 30 秒後關閉。
3.1.3緊急錄影
在錄影期間再按一次 按鈕將會進入 緊急錄影模式,並於螢幕左上角會顯示 " 緊急錄影" 字樣,在緊急錄影模式中錄下 的檔案會被保護起來。
按下 ▼ 即會停止錄影。
註:
1.若啟動碰撞偵測 功能,並偵測到碰撞,則設備會自動啟用緊急錄影。
2.緊急錄影的檔案會被另外儲存成被保護檔案,避免檔案被循環錄影覆蓋,4G 記 憶卡約可儲存 5 組緊急錄影檔案,8G (含以上) 記憶卡約可儲存 10 組緊急錄 影檔案。當緊急錄影檔案已滿,螢幕會出現 "緊急錄影檔案已滿" 的警示, 系統 並會自動刪除第一筆緊急錄影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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