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重要安全说明!
1.请阅读本说明书。
2.保存本说明书。
3.注意各类警告。
4.遵循所有使用说明。
5.切勿在水旁使用本设备。
6.仅可使用干抹布进行清洁。
7.请勿阻塞通风口。 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安装。
8.请勿在任何热源,如暖气、散热器、火炉或其他产生热量的装置( 包括放大器)附近安装本设备。
9.禁止省略不用极性或接地类插头的安全功能。 极性插头有两只刀 片,其中一只较另一只宽。 接地类插头除两个插脚外,还有第三个接 地脚。 那个较宽的插脚或第三个接地脚是为安全而设置。 若插头无法 插入插座,请向电工咨询更换陈旧的插座。
10.对电源线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被踩踏或挤压,特别是在插头、插座 之处,以及在电源线接出本设备之处。
11.仅使用制造商指定的附件/配件。
12.本设备仅可使用制造商指定的,或本设备随配的手推车、支 座、三角架、支架或工作台。 使用手推车时,在移动载有本设 备的手推车时,应小心操作,避免翻倒而受伤。
13.在有雷电雨或长时间不用时,请拔出本设备的插头。
14.所有维修工作都要由合格的维修人员完成。 若设备损坏,如电源 线或插头损坏、液体/物体掉入设备、设备受到雨淋或受潮、设备工作 异常或摔落,需要进行维修。
15.请勿使本设备受到水的滴溅,并避免在设备上放置如花瓶等装有液 体的物体。
16.要完全切断本设备的交流电源,将电源插头从交流插座中拔出。
17.电源线的交流插头应保持为备用状态。
三角形内含感叹号用来提醒用户,产品随带的文件对此有重要 的操作和维护(维修)说明。
三角形内含带箭头的闪电用来提醒用户,此产品机壳之中含有 无绝缘的“危险电压”,其电压可能足以产生电击。
警告: 为了降低火灾或电击的危险,禁止让本设备受到雨淋或受潮。
警告: 切勿在本产品上放置明火源,如蜡烛等。
电池信息:
警告: 电池(电池包装或安装的电池)不应暴露于过热的环境中,例 如日光、火焰或类似环境。
警告: 泄漏风险。 仅使用指定型号的电池。 切勿混合新旧电池。 注意正确的极性。 长时间不使用时,请将电池从产品中取出。 在干燥 处贮存电池。
警告: 如果电池更换不当,有爆炸的危险。 仅更换相同或同等型号 的电池。
警告: 请勿将电池放入口中或吞下。 存放在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警告: 请勿给非充电电池充电。
请遵照任何当地法规妥善处置任何废旧电池。 请勿将电池投入火中。
警告: 切勿打开! 触电风险。 本设备中的电压可导致生命危险。 内 部无用户可维修的零件。 所有维修工作都要由合格的维修人员完成。
C A U T I O N
RISK OF ELECTRIC SHOCK.
DO NOT OPEN.
WARNING: Do Not Open! Risk of Electrical Shock. Voltages in this equipment are hazardous to life. No
Refer all servicing to qualified service personnel.
将设备布置于主电源插座附近,确保您可以方便地使用电源断路器开关。
警告: 本产品仅可使用背面板所列的交流电压,或产品随配的电源。 使用非指定电压可能导致产品发生不可修复的损坏,使产品保修无效。 交流电源插头适配器应谨慎使用,因为使用适配器时,产品可以插接到 超出其设计工作电压的电压。若使用可拆卸电源线,请仅使用产品自 带,或当地批发商和/或零售商提供的电源线。若您不能确定准确的工 作电压,请联系当地批发商和/或零售商。
FCC 与加拿大 EMC 合规信息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章的要求。 设备的操作受以下两个条件之 限制:
(1)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2) 本设备必须可以耐受任何接收到的 干扰,包括会造成意外运行的干扰。
注: 此设备经过测试,符合《FCC 规定》的第 15 部分对“B 类”数 字设备的限定。 制定此类限定旨在对住宅安装的设备提供合理的保 护,避免有害干扰。 此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能发射射频能量,如果未 按照指示信息安装和使用,可能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 尽管如 此,不保证具体的安装不会发生干扰。 如果本设备对无线电或电视接 收造成有害干扰(可通过关闭和打开本设备来判定),用户可采取以下 一项或多项措施来消除干扰:
•调节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
•增加设备与接收机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和接收机接到不同线路的插座上。
•请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获取帮助。
根据 FCC 第 15 章验证条款,批准为“B 类”数字设备。
注意: 未经 Klipsch 明确同意做出更改或修改将使用户使用本品的权 限失效。
此 B 类数字设备符合加拿大的
欧洲符合性信息
允许带有 CE 标志,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 2006/95/EC;符合欧盟 EMC 指令 2004/108/EC 和关于生态设计要求的欧盟指令 2009/125/EC;符 合欧盟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R&TTE)指令 1999/5/EC。
本产品包含 2006/66/EC 欧洲指令中所涵盖的电池,不得与一般家用废 弃物一同处置。 请遵照当地法规进行处置。
WEE 注意事项
注: 本标志只适用于欧盟 (EU) 各国和挪威。
本项标志按照欧洲 2002/96/EC 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WEEE) 指令作标记。 该标签说明此产品不得与生活垃圾一 起处理。 应存放于适当的设施内使之能回收及重复利用。
无线发射器合规信息
无线电认证编号之前的术语“IC:”仅表示符合加拿大工业部技术规格。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的第 15 部分和加拿大工业部许可,RSS 标准除 外。 设备的操作受以下两个条件之限制: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 干扰,(2) 本设备必须可以耐受任何干扰,包括会造成设备意外运行的 干扰。
本设备符合用于不受控环境的 FCC 和 IC 曝辐限值。 本设备应在散热 器和身体之间保持最小 20cm 的安装和工作距离。 本发射器不得与任 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一起安放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