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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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臺灣)
電池充電
本耳機有內建不可移除的充電電池。請勿試圖取出本裝置的電
池,因為您可能會損壞本裝置。
1. 請確認耳機隨附的Nokia充電器連接線 (CA-71) 以連接到充電
器。如果沒有連接,請將連接線的一端連接到充電器連線上
2. 將連接線連接至耳機。
3. ACP-12 充電器連接到牆上的
電源插座,或是將LCH-12充電器
連接至車用配備的電源插座。
電時,藍色指示燈會持續亮起。
在充電時需將耳機關閉且不能使用。
4. 電池充飽後,藍色指示燈會熄滅。請從電源插座或配備電源
插座和本耳機拔下充電器。當您切斷充電器的電源時,請握
住插頭拔出而非拉扯電源線。
已充飽的電池可使用的通話時間最多為4小時至8小時,而待機時
間最多則為90小時至130小時(在待機模式中,耳機會處於啟用
狀態,但沒有任何通話正在進行中)。但是,通話和待機時間可
能會因使用其他手機、其他支援藍芽的產品、電池情況、使用設
定、使用方式和環境而有所差異。
當電池電力耗盡時,紅色指示燈會亮起。請為電池充電。
將耳機開啟或關閉
要開啟本耳機,請按住接聽 / 結束鍵約1秒。要關閉耳機,請按住
接聽 / 結束鍵約5秒。
將耳機與相容行動電話��對
確認耳機已開啟,然後同時按接聽 / 結束鍵和音量調高 (+) 鍵超
過五秒,直至藍色指示燈亮起,使其處於配對模式。指示燈會持
續亮起5分鐘,而在這時間內您可將耳機與相容行動電話進行配
對。
1. 設定行動電話搜尋藍芽裝置。請參閱您行動電話的用戶指南
以得知相關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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