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注意事项
ξ半按快门按钮。
轻按快门按钮以确认对焦,并给闪光灯充电。 完全按下快门按钮以进行 拍照。
ξ 在下列情况下,自动对焦系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 |
- | 拍摄对象对比度很小时。 |
- | 拍摄对象反光强或为发光物。 |
- | 拍摄对象高速移动。 |
[轻按快门按钮] |
[按快门按钮] |
- | 反光太强或背景太亮。 |
- | 拍摄对象仅有水平线条或宽度很窄(如棍棒或旗杆)。 |
ξ相机可用内存容量可能因拍摄条件与相机设置不同而有所差异。
ξ照明不足时选择“闪光灯关闭”或“缓速同步”模式,LCD 显示器上可能 显示相机抖动警告标志 ()。 此时,请将三脚架固定在平稳表面来支撑 相机,或更改为闪光灯拍摄模式。
ξ逆光拍摄: 拍照时,请勿朝向太阳光。 否则,照片可能会发暗。 逆 光拍照时,请选用拍摄环境模式下的 [逆光](请参阅第 23 页)、强制闪光(请参阅第31页)、中心测光(请参阅第 40页)或曝光补偿(请参阅第42页)。
ξ拍照时,请勿遮住镜头或闪光灯。
ξ用 LCD 显示器进行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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