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目的㆞
刪除已登記傳真目的㆞
A 按 【使用者工具 / 計數器】鍵。
B 使用【U】或【T】選擇 [ 系統設定
值 ],然後按 【OK】鍵。
C 使用【U】或【T】選擇 [ 主要操作
者工具 ],然後按 【OK】鍵。
D 使用【U】或【T】選擇 [ 通訊錄管
理 ],然後按 【OK】鍵。
E使用【U】或【T】選擇 [ 編入 / 更
改 ],然後按 【OK】鍵。
F 用數字鍵或快速撥號鍵輸入要刪除 的登錄編號,然後按 【OK】鍵。
根據㈴稱搜尋選擇已登記傳真目 的㆞
A按 [ 搜尋 ]。
B使用【U】或【T】選擇 [ 依㈴稱 搜尋 ],然後按 【OK】鍵。
C用數字鍵和快速撥號鍵輸入要刪 除的目的㆞字元,然後按【OK】 鍵。
參考
㈲關輸入文字的詳細㈾訊,請 參閱第 87 頁 “ 輸入文字 ” 。
D按 【OK】鍵。
E使用 【U】選擇要刪除的目的㆞ 或選擇【T】,然後按【OK】鍵。
從目的㆞清單搜尋選擇已登記傳
真目的㆞3
A按 [ 搜尋 ]。
B使用【U】或【T】選擇 [ 顯示目 的清單 ],然後按 【OK】鍵。
C使用 【U】選擇要刪除的目的㆞ 或選擇【T】,然後按【OK】鍵。
根據登錄編號搜尋選擇已登記傳 真目的㆞
A按 [ 搜尋 ]。
B使用【U】或【T】選擇 [ 依登錄 編號搜尋 ],然後按 【OK】鍵。
C用數字鍵輸入要刪除的目的㆞登 錄編號,然後按 【OK】鍵。
D按 【OK】鍵。
根據使用者㈹碼搜尋選擇已登記 傳真目的㆞
A按 [ 搜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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