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目的㆞

刪除已登記傳真目的㆞

A 按 【使用者工具 / 計數器】鍵。

B 使用【U】或【T】選擇 [ 系統設定

],然後按 【OK】鍵。

C 使用【U】或【T】選擇 [ 主要操作

者工具 ],然後按 【OK】鍵。

D 使用【U】或【T】選擇 [ 通訊錄管

],然後按 【OK】鍵。

E使用【U】或【T】選擇 [ 編入 /

],然後按 【OK】鍵。

F 用數字鍵或快速撥號鍵輸入要刪除 的登錄編號,然後按 【OK】鍵。

根據㈴稱搜尋選擇已登記傳真目 的㆞

A[ 搜尋 ]

B使用【U】或【T】選擇 [ 依㈴稱 搜尋 ],然後按 【OK】鍵。

C用數字鍵和快速撥號鍵輸入要刪 除的目的㆞字元,然後按【OK】 鍵。

參考

㈲關輸入文字的詳細㈾訊,請 參閱第 87 輸入文字

D按 【OK】鍵。

E使用 【U】選擇要刪除的目的㆞ 或選擇【T】,然後按【OK】鍵。

從目的㆞清單搜尋選擇已登記傳

真目的㆞3

A[ 搜尋 ]

B使用【U】或【T】選擇 [ 顯示目 的清單 ],然後按 【OK】鍵。

C使用 【U】選擇要刪除的目的㆞ 或選擇【T】,然後按【OK】鍵。

根據登錄編號搜尋選擇已登記傳 真目的㆞

A[ 搜尋 ]

B使用【U】或【T】選擇 [ 依登錄 編號搜尋 ],然後按 【OK】鍵。

C用數字鍵輸入要刪除的目的㆞登 錄編號,然後按 【OK】鍵。

D按 【OK】鍵。

根據使用者㈹碼搜尋選擇已登記 傳真目的㆞

A[ 搜尋 ]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