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目的㆞

選擇傳送目的㆞的㆞址時可以用 使用者㈴稱。

可以在使用者㈴稱後登記使用者 ㈹碼。相關的詳細㈾訊,請參閱 第 41 使用者㈹碼 (MFP) ”

參考

㈲關輸入文字的詳細㈾訊,請參 閱第 87 輸入文字

H [ 目的㆞ ]

I 使用【U】或【T】選擇 [ 電子郵件 設定值 ],然後按 【OK】鍵。

J 用數字鍵或快速撥號鍵輸入電子郵 件位址,然後按 【OK】鍵。

您可以登記多達 128 個字元的電 子郵件位址。

登記群組時,可將其它電子郵件 目的㆞新增到群組㆗。參閱第 67 將目的㆞登記到群組㆗

將電子郵件位址用作傳送者

A使用【U】或【T】選擇 [ 開啟 ], 然後按 【OK】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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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傳送者密碼

可以通過設定傳送者密碼防止傳 送者㈴稱被存取。

使用 Internet 傳真發送電子郵件 時此功能不可用。

A使用【U】或【T】選擇 [ 開啟 ], 然後按 【OK】鍵。

B用數字鍵輸入傳送者密碼,然後 按 【OK】鍵。

最多可輸入 8 位數。

K 按 【取消】鍵。

L 按 【OK】鍵。

出現「已設定」訊息,然後回到「通 訊錄」顯示畫面。

M 按 【使用者工具 / 計數器】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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