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郵件目的㆞
註
❒選擇傳送目的㆞的㆞址時可以用 使用者㈴稱。
❒可以在使用者㈴稱後登記使用者 ㈹碼。相關的詳細㈾訊,請參閱 第 41 頁 “ 使用者㈹碼 (MFP) ” 。
參考
㈲關輸入文字的詳細㈾訊,請參 閱第 87 頁 “ 輸入文字 ” 。
H 按 [ 目的㆞ ]。
I 使用【U】或【T】選擇 [ 電子郵件 設定值 ],然後按 【OK】鍵。
J 用數字鍵或快速撥號鍵輸入電子郵 件位址,然後按 【OK】鍵。
註
❒您可以登記多達 128 個字元的電 子郵件位址。
❒登記群組時,可將其它電子郵件 目的㆞新增到群組㆗。參閱第 67 頁 “ 將目的㆞登記到群組㆗ ”
將電子郵件位址用作傳送者
A使用【U】或【T】選擇 [ 開啟 ], 然後按 【OK】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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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傳送者密碼註
❒可以通過設定傳送者密碼防止傳 送者㈴稱被存取。
❒使用 Internet 傳真發送電子郵件 時此功能不可用。
A使用【U】或【T】選擇 [ 開啟 ], 然後按 【OK】鍵。
B用數字鍵輸入傳送者密碼,然後 按 【OK】鍵。
註
❒最多可輸入 8 位數。
K 按 【取消】鍵。
L 按 【OK】鍵。
出現「已設定」訊息,然後回到「通 訊錄」顯示畫面。
M 按 【使用者工具 / 計數器】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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