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担保
根据此 “有限担保”的条款, Sony Ericsson Mobile Communications AB (Sony Ericsson),
担保责任
在保修期内,如果本 “产品”在正常使用和服务情况下由于材 料或工艺缺陷而无法使用, Sony Ericsson 授权的批发商或服务 合作伙伴将根据保修单所列条款自行决定进行修理或更换本 “产品”。
条件
1.仅当购机者能够同时提供供货商开给原始购机者且具体说明了购 机日期和序列号的原始收据以及要修理或更换的产品的情况下, 担保才生效。如果在最初从供货商处购买本产品后,上述信息被 涂抹或更改, Sony Ericsson 保留拒绝提供担保服务的权利。
2.如果 Sony Ericsson 修理或更换了产品,则该修理或更换的产品 将在原始担保期的所余时间内或从修理日期算起的九十 (90) 天 内 (以较长期限为准)继续享有担保服务。修理或更换可包括 使用功能上相同的修理部件。更换的零件或组件归 Sony Ericsson 所有。
3.根据产品使用和维护说明,本担保不包括由于正常磨损或误用 (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常及非惯例使用)而造成的产品失效。由于 事故、改造或调试、不可抗力或浸液而导致的产品失效也不在本 担保范围内。
4.本担保不包括由于非 Sony Ericsson 授权人员进行的不当修理、 安装、改装或维护而导致的 “产品”失效。
5.本担保不包括产品的车内安装。
6.对产品任何密封的破坏均将使担保无效。
7.除此处印刷的有限担保外,没有其它特别担保,无论是书面的还 是口头的。所有隐含担保,包括无限制的隐含担保或出于特殊目 的的商业性或适用性,都以本有限担保的持续时间为限。对偶然 或继发性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商业 损失,在法律容许的最大范围内, SONY ERICSSON 或其产品 的经销商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某些国家 / 省不允许排除或限制偶然或继发性的损坏或对隐含担 保期限的限制,因此上述限制或免责条款对您可能不适用。
提供的担保不影响消费者根据适用的现行国家法律所享有的法定 权利,也不影响其与经销商间有关购销合同方面的权利。
46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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