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
切勿容許兒童玩弄本車用免持,本車用免持的某些零組件可能脫 落造成哽噎的危險。
緊急通話
請特別注意!
本車用免持及所連結之電子裝置係以無線信號、蜂巢式網路和固 網、以及使用者自定的功能進行操作,不能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均 可接通。因此,切勿單以任何電子裝置,作為醫療急難等重要通 訊的唯一工具。
請注意,為能接聽或撥打電話,車用免持及連結於車用免持的電 子裝置,均須先開機且須位於有足夠蜂巢訊號強度的區域。某些 行動電話網路,或某些網路服務及/或行動電話功能使用中時, 均可能無法撥叫急難電話。詳情請洽當地的服務供應商。
2.修理或更換後的產品,Sony Ericsson 仍提供有限的保固,期間為 原保固的剩餘天數,或修理或更換後的九十 (90) 天,兩者中擇 其較長者。修理或更換可能使用功能相等的二手零組件,遭替換
的零組件產權歸 Sony Ericsson 所有。
3.本保固不涵蓋任何正常的磨損、或未按本產品使用及維護規定的 不當使用 (包括但不限於非正常及非一般習慣的使用),所導致 的產品故障。本保固不涵蓋意外事故、改裝或調整、不可抗力、 產品進水所導致的產品故障。
4.本保固不涵蓋不當的修理、改裝、或由非 Sony Ericsson 授權之 工作人員所進行的維修服務,所導致的產品故障。
5.本保固不涵蓋本產品的車內安裝作業。
6.毀損本產品的任何封條將使保固失效。
7.除本書面的有限保固外,本產品無任何其他其他書面或口頭的保 固。所有衍生性保固,包括任何商品性或個別特殊目的之適用性 的保固,均以本有限保固之效期為期。不論任何情形下,SONY
有限保固 | ERICSSON 或其廠商,對於法律許可拒絕受理之任何性質之非 | |
預期或可預期的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的減少或商機的喪 | ||
以本有限保固條款為基礎,Sony Ericsson Mobile Communications | ||
失),不負任何責任。 | ||
AB (Sony Ericss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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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後壹 (1) 年內,無設計、材料及工藝上的瑕疵。如需保固服 | 某些國家/州省禁止對於非預期或可預期之損失的排除或限制, | |
務,請將本產品送交原經銷商,或洽當地的 Sony Ericsson | ||
或禁止對衍生性保固之效期的限制,前述限制或排除因此可能對 | ||
Customer Care Center。 | ||
您不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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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保固範圍 | 本保固不影響消費者在各國適用法規下應有的權益,也不影響買 | |
保固期內,本產品在正常使用和服務情況下,如因材料及工藝上 | ||
賣合約中消費者對經銷商的權益。 | ||
的缺陷以致無法正常使用,Sony Ericsson 授權的經銷商或服務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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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得根據保固書所列條款,予以修理或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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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1.僅於出示經銷商簽發給原購買者,註明詳細日期和序號的原始文 件,連同需修理或更換的產品,本保固始為有效。本產品自原經 銷商購入後,相關資訊若已遭刪除或修改,Sony Ericsson 保留拒 絕保固的權利。
其他資訊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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