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Sony Ericsson 及其服務夥伴,對所退回之本產品,如發現不 符合下列保固條件時,得收取處理手續費。
請注意,修理或更換 Sony Ericsson 產品後,您的個人設定或 其他個人資料可能無法保存。Sony Ericsson 不對任何形式之 任何資料遺失負任何責任,亦不對任何此類損失提供金錢補 償。本產品送交修理或更換前,請先備份儲存於本 Sony
Ericsson 產品的資料。
條款
1本保固服務需於出示 Sony Ericsson 授權銷售本產品之經銷 商簽發予原購買人,載明本產品購買日期及相關序號 ** 之 原始購買憑證,連同需修理或更換之產品時始提供。自經 銷商購得本產品後,上述文件如已遭撤銷或修改,Sony
Ericsson 保留拒絕保固的權利。
2Sony Ericsson 對於修理或更換過的產品仍提供有限的保 固。保固限期為原保固期的剩餘期間或自修復後之九十 (90) 天兩者中之較長者。修理或更換可能使用具同等功能 之二手零組件,被更換的零組件產權歸 Sony Ericsson 所 有。
3因任何正常的磨損及耗用,包括但不限於不合一般及慣常 方式的使用,以及不符 Sony Ericsson 對本產品之使用和維 護要求的使用,所導致的產品故障不在保固範圍之內。因 意外事故、軟體或硬體的修改或調整、不可抗力、或因接 觸液體造成損壞,所導致的產品故障亦不在保固範圍之內。 可充電電池能夠重複充電放電數百次,但其充放電能力終 將逐漸耗竭,這是正常現象。當通話時間及待機時間顯著 縮短時,請即更換電池。Sony Ericsson 竭誠建議您使用
Sony Ericsson 認可的電池及充電器。
4由於安裝、改裝、或由非 Sony Ericsson 授權之工作人員所
進行的維修或產品拆解,所導致的產品故障,不在保固範 圍內。
5擅改本產品上任何封條將導致保固失效。
6除本有限保固書外,本產品無任何其他書面或口頭的保固。 所有衍生性保固,包括本產品針對特殊目的之可售性或適 合性之無限的衍生性保固,均以本有限保固之效期為期。 不論在任何情況下,Sony Ericsson 及其授權者均不對任何 隨帶發生或間接導致之任何性質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法 律許可因利潤或商務損失可為之全額索賠請求,負任何 責任。
某些國家/州省禁止對於隨帶或間接損失的排除或限制, 或禁止對衍生性保固期限的限制,前述限制或排除可能對您 不適用。
本保固不影響消費者在現行適用法規下應有的權益,也不影響 買賣合約中所賦予消費者對賣方的權益。
*歐盟 (EU)
在任何歐盟國家購買本產品,均使您可在任何有 Sony Ericsson 授權經銷商銷售相同產品的歐盟國家,按上述保固條 款在保固期內獲得保固服務。有關居住當地歐盟國家是否銷售 本產品的資訊,請洽當地的 Sony Ericsson Call Center。請注 意,某些服務在原購買國家以外可能無法提供,原因在於您產 品的外部或內部可能跟其它歐盟國家所售之相同型號有所 不同。
** 在某些國家/地區另需其他資料,如有此種需要,有效的 購買憑證上會清楚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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