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權與無仿冒之保證、任何有關適售性與符合特定 使用目的之默示保固,或是不含病毒等所有與本 軟體產品相關的默示保固。某些國家 / 管轄地區 不允許在暗示的保證期間內暗示性保證或限制除 外責任,所以上述的拒絕聲明可能就不適用於您 的地區。
10.責任限制。無論您的損失如何,根據本 EULA 的條款,HP 和其供應商的所有責任以及 您因上述情況所得到唯一的補償,不得超過您 實際購買本軟體產品的金額或美金 5 元。 在法律允許最大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即使 HP 或任何供應商已被告知有下列損壞發生的可 能性,HP 或其供應商對於您的購買或使用任何 產品所造成任何特殊、意外、間接或連帶所產 生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資產、信譽或其他 資訊損失、商業中止、個人傷害,以及其他與 本 EULA 相關的損失,概不負責。某些國家 / 管轄地區不允許意外或損害賠償的除外責任或 限制,所以上述的拒絕聲明可能就不適用於您 的地區。
11.美國政府買方。符合 FAR 12.211 和 12.212,在 HP 標準的商業授權之下,將商業 電腦軟體、電腦軟體說明文件,以及商業項目 的技術資料授權給美國政府。
12.遵守輸出品管制法。您應該遵守美國和其 他國家 / 地區(「輸出品管制法」)的法律和 規定,確保本軟體產品不會 (1) 在違反輸出品 管制法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出口;或 (2) 使
用在輸出品管制法禁止的用途上,包括(但不 限於)擴展核武、化學武器或生化武器。
13.訂約能力與權力。您表示已在您居住的所 在地達到法定年齡,以及(如果適用的話) 您的雇主正式授權您簽訂合約。
14.適用法律。本 EULA 依據美國加州法律 實施。
15.完整合約。本 EULA(包括任何隨附於
HP 產品的增補條款)是您與 HP 之間對此軟體 產品的完整合約,其效力超越或等同所有與本 軟體產品有關的口語或書面通訊、提案與展 示,或本授權合約所涵蓋的任何其他事項。 針對任何 HP 用於支援服務的條款或計劃與本 EULA 條款發生衝突情形,本 EULA 條款具有 控制權力。
© 2004
Rev. 06/04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