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 連接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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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可能在手機上刪除了對接的耳機。請按照第 7 部分的對接說明進行 | |||
CN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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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bra BT135 會和其它藍芽裝置共同運作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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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 Jabra BT135 是專門為與藍芽手機共同操作而設計。它同時能和符合藍 | |||
| 芽 1.1, 1.2 或 2.0 規格的藍芽裝置共同操作,並支援耳機及/或免持聽筒。 | |||
JA | 我不能使用拒接來電、呼叫等待、重撥或語音撥號等功能 | |||
| 這必須視您的手機是否支援這些功能而定。要瞭解更多資訊,請查看您 | |||
KO | 的手機使用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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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需要更多幫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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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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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 1. 網址:www.jabra.com(提供最新支援資訊和線上用户手册) | |||
2. 請在星期一到星期五撥打免費電話 免費電話號碼: | ||||
| 澳洲: | (10:00 – 19:00) | ||
| 中國: | (08:00 – 19:00) | ||
| 香港: | (08:00 – 17:00) | ||
| 印尼: | (08:00 – 17:00) | ||
| 日本: | (09:00 – 18:00) | ||
| 馬來西亞: | (08:00 – 17:00) | ||
| 新西蘭: | (12:00 – 21:00) | ||
| 新加坡: | (08:00 – 17:00) | ||
| 台灣: | (08:00 – 19:00) | ||
| 印度: | (05:30 – 14:30) | ||
| 菲律賓: | 1800 765 8068 | (08:00 – 17:00) |
13.耳機保存
將 Jabra BT135 在電源關閉狀態下妥善存放。
避免存放在極端溫度 ( 45°C/113°F 以上,包括陽光直射的地方,或者
若不慎將裝置曝露於水或其它液體中,請將水擦乾。
14.保養
Jabra (GN Netcom) 保養自最初購買之日起壹年內,該產品在製造材料和 工藝方面不存在缺陷。保養條件以及我們的保養責任如下:
•保養僅適用於原始購買者。
•要求提供您的收據或其他購買憑證副本。
18 | RELEASE YOUR JAB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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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果序列號、生產日期或產品標籤被撕下,或該產品曾被粗暴使 GB 用、錯誤安裝、改裝或由未經授權的第三方進行維修,則保養將
自動失效。 | CN | |
• Jabra (GN Netcom)產品的保養責任應僅限於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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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措施由Jabra自行決定。 | 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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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Jabra (GN Netcom)產品的保養期限僅限於壹年(自所有部件的 | JA | |
購買之日算起,包括連接線和連接器)。 | ||
• 屬 於正常磨損的有限壽命消費性組件,例如麥克風防風罩、耳機 | KO | |
墊、裝飾、電池和其他附件將不在保養範圍之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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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bra (GN Netcom)不對使用或濫用任何Jabra (GN Netcom)產品所產 | TH |
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承擔責任。
•該保養賦予您特定的權利,您也可擁有因地區而異的其他權利。 MA
•除 非在用戶手冊中另有說明,否則用戶不得在任何情況下對產品 進行維修、調試或修理,無論產品是否處於保養期內。必須將產 品送交購買地點、工廠或經授權的服務機構進行全部上述工作。
•Jabra (GN Netcom)將不會對運送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壞 承擔責任。任何由未經授權的第三方維修過的Jabra (GN Netcom)產 品,其保養將自動失效。
15.證明和安全認證
中國:
遵守中國無線電規例條文。
大韓民國:
經無線電研究驗證局(資訊通訊部)局長按資訊及通訊儀器證明規 例條文證明。
臺灣:
經交通部電信總局認可。
新加坡:
經新加坡資訊通訊發展署批准於新加坡內銷售和及使用。
FCC
此設備符合FCC規則第15部分的規定。設備使用應遵守下面兩種條件:
(1)此設備不會產生有害干擾,且(2)設備必須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 擾,
包括可能引起設備工作不正常的干擾。
CE
該產品貼有CE標誌,符合歐盟委員會的R & TTE Directive(99/5/EC) 條款的規定。
Jabra BT135 Bluetooth headset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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