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機功能表畫面進行閃光燈控制

閃光燈閃光

若要執行閃光拍攝,請設定為[啟動]。若只要使用閃光燈的自動對焦 輔助光,則要設定為[關閉]。

E-TTL II閃燈測光

對於一般曝光,將其設定為[權衡式]。

如果設定為[平均],相機就會以整個測光場景平均計算閃燈曝光。視 場景而定,可能需要閃燈曝光補償。這項設定適合進階用戶使用。

光圈先決模式下的閃光同步速度

在光圈先決自動曝光 (Av)模式中使用閃光燈拍攝時,可以設定閃 光同步速度。

閃燈模式

您可以根據適合您需要的閃燈拍攝從[E-TTL II]、[手動閃燈]、[頻 閃閃燈]、[外閃自動測光]以及[外閃手動測光]選擇閃光模式。

閃光燈的自訂功能C.Fn-05設定為[1:TTL] (第96頁)時,可以選擇 [TTL]。以EOS數碼相機進行自動閃光拍攝時,要設定為[0:E-TTL II/ E-TTL]。

快門同步

您可以從[前簾同步]、[後簾同步]以及[高速同步]選擇閃光時機∕方 法。若要執行一般閃光拍攝,請設定為[前簾同步]。

閃燈曝光補償

您可以用與一般曝光補償相同的設定方式,設定閃燈曝光補償。可在 ±3級的範圍內,以1/3級的增量設定閃燈曝光補償量。

閃燈包圍曝光

您可以在自動變更閃燈輸出的同時拍攝三張照片。可以設定的範圍高 達±3級 (以1/3級為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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