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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EU)
經由遵守以下標準,證實符合「歐洲管理 1999/5/EC (R&TTE)」:
健康與安全部門 3.1(a) 條文
EN60950-1
EN62311
EMC 3.1(b) 條文
EN301 489-1
EN301 489-3 (適用於非藍牙無線鍵盤滑鼠套件 )
EN301 489-7
EN301 489-17
EN301 489-24
光譜使用方式 3.2 條文
EN300 440-2 (適用於非藍牙無線鍵盤滑鼠套件 )
EN300 328
EN301 511
EN301 893 (適用於 5 GHz 的高性能 RLAN)
EN301 908-1
EN301 908-2

可應用的國家清單

2009 7 月為止,歐盟成員國包括: 比利時、丹麥、德國、希臘、西班牙、法
國、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奧地利、葡萄牙、芬蘭、瑞典、英國、愛沙尼
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賽浦路斯、
馬爾它、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 此使用方式適用於歐盟的國家和挪威、瑞士、冰島和
列支敦斯登。 此裝置必須在嚴格遵守使用國家之規定和限制下��用。 如需進一步資
訊,請洽詢使用國家的當地辦公室。請參閱 ec.europa.eu/enterprise/rtte/
implem.htm,以瞭解最新的國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