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上一次系統還原
注意事項:在復原上一次系統還原之前,請儲存並關閉所有開啟的檔案,結束所有開啟的程式。在系統 還原完成之前,請勿變更、開啟或刪除任何檔案或程式。
1單按開始按鈕,指向所有程式 → 附屬應用程式 → 系統工具,然後單按系統還原。
2單按復原上次還原並單按下一步。
3單按下一步。
螢幕上將會出現系統還原螢幕,然後電腦將重新啟動。
4電腦重新啟動後,請單按確定。
啟用系統還原
當您重新安裝 Windows XP 時,若可用硬碟空間小於 200 MB,則系統還原功能將會自動停用。若 要查看系統還原功能是否啟用,請:
1單按開始按鈕,然後單按控制台。
2單按效能及維護。
3單按系統。
4單按系統還原標籤。
5確定已取消勾選關閉所有磁碟上的系統還原。
使用上一次已知的正確組態
1重新啟動電腦,然後當顯示 Please select the operating system to start ( 請選擇要啟 動的作業系統 ) 訊息時按 <F8> 鍵。
2反白顯示 Last Known Good Configuration ( 使用上一次已知的正確組態 ),按 <Enter> 鍵,按
<l> 鍵然後在系統提示時選擇作業系統。
協助解決其他裝置或軟體衝突的其他選擇
注意事項:以下程序會清除硬碟機上的所有資訊。
•使用作業系統安裝指南和作業系統 CD 重新安裝作業系統。在重新安裝作業系統期間,您可以 選擇刪除現有分割區並重新為硬碟機製作格式。
•使用 Drivers and Utilities CD 從晶片組開始,重新安裝所有驅動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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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